| CH | EN
  • 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  • 冶金简介
    • 领导团队
    • 权属公司
  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产业板块
    • 钢业板块
    • 钨钼、电池材料、稀土永磁材料
    • 铝业板块
    • 矿业板块
    • 其它板块
  • 企业动态
    • 冶控新闻
    • 信息公开
  • 投资者关系
    • 财务摘要
    • 上市公司
  • 党的建设
    • 党建介绍
    • 党建特色
    • 学习新思想
    • 党员先锋模范
  • 社会责任
    • 安全生产
    • 环境保护
    • 公益捐赠
    • 驻村干部
  • 纪检监察
    • 党纪法规
    • 典型案例
  • 员工发展
    • 员工风采
    • 人才理念
  • 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产业板块
  • 企业动态
  • 投资者关系
  • 党的建设
  • 社会责任
  • 纪检监察
  • 员工发展

典型案例

TYPICAL GASES

    典型案例

    TYPICAL GASES

  • 党纪法规
  • 典型案例
您当前的位置:福建省冶金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 > 纪检监察 > 典型案例 >
典型案例
关于给予王华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通报[2019-10-25]
中共福建省冶金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组关于3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通报[2019-10-14]
中共福建省治金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[2019-09-12]
关于对吴维汝违法案件中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[2019-08-09]
中共福建省冶金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组关于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[2019-07-05]
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4起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[2019-05-30]
  • 共 1页6条记录

福建省冶金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

关注微信

扫描二维码

关注福建冶金微信公众号

收藏关注福建冶金

联系我们

电话:0591-87553584  /  传真:0591-87552552

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

纪检监察举报电话:0591-87551621

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闽ICP备12003735号
  • 电话
  • 短信
  • 地图